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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

2020-03-11 10:42:19来源:中国环境报

3月1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情况。中国环境报记者邓佳摄

为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此次新闻发布会采用视频发布方式。中国环境报记者邓佳摄

3月1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应急办主任赵群英、综合司司长徐必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介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并共同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 全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平稳有序,未发现因疫情防控影响环境安全情况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发表重要讲话,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部署推进,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狠抓落实,不断强化疫情防控相关环境监管和服务措施,全力支持保障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完成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有:生态环境部应急办赵群英主任、综合司徐必久司长、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刘志全司长、生态环境执法局曹立平局长。为落实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采用视频会议的方式。

下面,请生态环境部应急办赵群英主任介绍情况。

赵群英: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大家好!下面我向大家介绍疫情防控环保工作情况。

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100%”,即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目前全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平稳有序,未发现因疫情防控影响环境安全的情况。

医疗废物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处置。

全国来看:一是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由疫情前的4902.8吨/天,提高到目前的6022.0吨/天,增加了23%。

二是医疗废物日处置量由疫情初期的2000多吨,增加到最高3200多吨,运行负荷保持50%左右,医疗废物能够得到及时处置。

三是涉疫情医疗废物占比20%左右,基本能够做到日产日清。

疫情发生后,湖北省与武汉市医疗废物量增加很快,尤其是武汉市,由每天40吨左右增加到最高时每天240吨。生态环境部指导帮助湖北省及武汉市采取措施,快速提高处置能力。湖北省的能力增加了2.7倍,武汉市的能力增加了4.3倍,确保了医疗废物的及时处置。

医疗污水处理运行稳定。

截止到3月7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定点医院2716家、接收定点医院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214座、集中隔离场所6093个,全部纳入管理服务范围。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全面排查,累计发现无污染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末端消毒落实不到位等三类346个问题,已经全部整改,确保了医疗污水收集处理稳定运行。

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环境安全的现象。

疫情发生以来(2020年1月20日至3月7日),全国城市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均未受到疫情防控影响,全国水源地增加余氯应急监测1901次,54次检出余氯,占比2.8%,但浓度均低于自来水厂出水标准。湖北省对234个水源地开展监测619次,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79个水源地开展了余氯检测96次,19次余氯有检出, 但浓度均低于自来水厂出水标准。武汉市累计对19个水源地开展监测48次,水质均达到或者优于Ⅲ类标准。

生态环境部在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1月20日,生态环境部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李干杰部长任组长,先后召开34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帮助解决地方存在的问题。2月6日,召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视频会议,直接把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安全处置等工作安排至县一级。李干杰部长多次致电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并赴北京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现场调研。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纷纷成立党员突击队,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现场,广大党员干部坚守一线。

二是紧盯湖北,直接参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武汉胜则湖北胜,湖北胜则全国胜”的重要指示精神,生态环境部及时派出前方工作组赶赴一线,全力指导、支持、督促有效提升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的处置能力。受李干杰部长委托,翟青副部长先后15次与湖北省13市“一对一”视频会商,指导帮助湖北省和武汉市快速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协调多方力量,组织46台移动式处置设备、65辆转运车、2万多个转运箱,以及多批防护物资驰援湖北省和武汉市。

三是密切监控,全面排查。生态环境部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持续下沉到市一级,每日动态管理、调度分析。先后与40多个城市视频连线,国家、省、市、专家三级四方会商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拉单挂账、督促整改,武汉市每3天一轮全覆盖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是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生态环境部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为1300多个项目提供环评、辐射安全许可“豁免”等应急服务,助推应急物资生产和企业复工复产,安排污染防治资金向疫情重点市县和防控应急需求倾斜。组织国家专家团队为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提供环保技术支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同时,生态环境部严格落实属地对内部管控要求,“移动视频”与“常规视频”会议系统联通,无纸化和远程办公正常运行,做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两不误”。

当前,疫情防控还处在吃劲的关键阶段,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市,医疗废物产生量还处于高位,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还面临压力。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毫不放松,坚决做到监管服务100%全覆盖,收运处置100%全落实,确保全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安全处置和生态环境安全。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

刘友宾:谢谢群英主任,下面请徐必久司长介绍情况。

■ 印发实施《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徐必久: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早上好!欢迎大家,也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先简要介绍生态环境部刚刚印发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现场调研指导。2月23日,总书记出席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要求,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强化“六稳”举措,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研究部署。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好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研究制定、印发实施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总体考虑是八个字,统筹、平衡、精准、共赢。统筹就是统筹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平衡就是把握总体平衡,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服务“六稳”,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确保完成“十三五”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精准就是疫情防控要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要精准服务,治理污染要精准治污。共赢就是要实现三者共赢,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防控疫情、服务企业、治理污染、抓好落实等4个方面,共15条措施。

第一个方面,落实“两个100%”,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刚才群英主任做了介绍,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做到应管尽管、应服尽服;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特别是要以湖北省为重点,武汉市为重中之重,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设施短板。全力做好北京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工作。

第二个方面,建立“两个清单”,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便利企业开工建设,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拓展环评告知承诺改革试点,强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推行非现场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第三个方面,突出“三个治污”,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环境安全。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聚焦解决突出问题,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重中之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对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巩固提升;对尚未完成的要加强督导,确保完成。

第四个方面,扛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建立调度机制,严明纪律作风。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失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表彰。

我先介绍到这里,后面我愿意回答朋友们提出的问题,谢谢。

刘友宾:下面 ,请大家提问。

■ 武汉市已经连续一周实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我是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频道的记者,我有一个问题,做好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安全处置,是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的重要环节,请问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在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请您详细介绍一下。下一步将如何有效推进有关的工作。另外,我们比较关注湖北武汉,因为湖北和武汉疫情防控任务尤为艰巨,介绍一下湖北和武汉医疗废物、污水的处置处理情况,谢谢。

赵群英:谢谢您的提问。应该说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部指导组织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坚持做到两个100%的要求,目前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平稳有序,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环境安全的情况。

现在的最新数据是3月8日的,当日全国医疗废物处置量是2864.8吨,负荷率达到47.6%;湖北省医疗废物收集量是351.9吨,全部得到处置,负荷率52.9%;武汉市医疗废物收集量是208.6吨,全部得到处置,负荷率79.1%。武汉从3月2日开始,已经连续一周多的时间实现了医疗废物当日收集、当日处理,也就是日产日清。

医疗污水处理情况总体平稳,特别是武汉市,从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的过程中就已经配套了污水处理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运行,处理后医疗污水排放指标始终控制在标准的范围内,特别是余氯这项,都是达到了标准要求的6.5毫克/升以上。对于全市63家定点医院,武汉市生态环境系统的监管人员每天现场检查,查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情况3天一轮全覆盖。从总体上,运行都是达标排放,特别是大家关注的余氯指标都是符合要求的,包括隔离点和医院消毒后的污水,最终通过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这些接收医院污水的污水处理厂基本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目前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处置总体运行稳定。为此,生态环境部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第一时间响应部署。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1月20日第一时间成立了生态环境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李干杰部长任组长,先后34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安排疫情防控环保支撑保障工作。先后印发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环境管理以及做好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等一系列通知。

二、全面动员。生态环境部党组通过印发通知、召开全国生态环境系统的视频会议,将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等工作直接布置到省、市、县,并号召全系统党员干部冲锋在线,坚守一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李干杰部长到北京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现场调研,各省生态环境厅领导深入一线调研,督促开展相关工作。各级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克服困难,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的相关部署。针对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收集转运受到疫情防控影响等情况,积极调整工作方法,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工作APP等科技手段实行全方位、全面的监管。

三、监管下沉。“一竿子插到底”,每日调度、部署全国医疗废物处置和医疗污水处理工作。对全国486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上万家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接纳医疗污水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情况实时监控。目前已经累计出动32万人次,发现并解决1600多个问题。

四、突出重点。针对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疫情防控环保工作压力大的情况,翟青副部长先后15次召开视频专题会,和13个市州逐一对接,与省、市以及专家一块研究如何解决问题、提高能力。要求湖北省和武汉市落实“5个一”工作任务:“一个专班、一倍能力、一个方案、一个暂存库、一个时间期限”,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技术指南等,采取增加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等方式,限期增加处置处理能力。生态环境部还派出了包括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局和部里相关司局等单位组成的前方工作组,指导帮扶湖北工作。

五、强化支持。组织制定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和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的方案,解决地方生态环境系统遇到的问题,明确实施路径。动员各方力量,组织移动式设备、车辆、转运箱以及防护物资支援湖北特别是武汉。同时组织专家团队分片、点对点地联系,深入到一线,联系一线,视频连线,督促解决问题。

当前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还有一定的差距,武汉市医疗废物产生量还保持在高位,每天在200吨左右,处置设施和从业人员持续高负荷运转,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还面临压力。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毫不放松,坚决做到监管服务的100%全覆盖和收运处置的100%全落实,统筹做好环境监测,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相关的环保工作。

■ 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作为重点,增加余氯、生物毒性两项疫情特征指标

封面新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做好空气、地表水等相关疫情检测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请问生态环境部门在应对疫情应急监测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监测结果如何。

赵群英:谢谢您的提问。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在1月30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加强环境应急监测。目前未发现因疫情防控影响环境安全的情况。

生态环境部指导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作为重点,组织开展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

二是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余氯、生物毒性两项疫情特征指标。

三是优化自动监测网络的监测模式,减轻疫情防控对站点运维的影响,发挥监测网络的预警作用。

四是加强定点医院污水排放监督性监测,特别是武汉市,每天对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等63家定点医院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监测。

疫情发生以来,从2020年1月20日到3月7日,全国的城市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均未受到疫情防控的影响。

具体空气质量方面,337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4.5%,同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1.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19.6%。

地表水水质方面,1817个国家水质自动站预警监测数据显示,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86.1%,Ⅳ类、Ⅴ类占比为11.7%,劣Ⅴ类为2.2%。与去年同期相比,Ⅰ类-Ⅲ类水质上升8.5个百分点。Ⅳ类、Ⅴ类水质下降5.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下降3.4个百分点。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方面,累计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14915次监测,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水质安全的情况。开展了1901次余氯监测,受疫情防控开展的消杀工作的影响,54次余氯有检出,占比是2.8%,但是余氯的浓度均低于自来水水厂的出水标准 0.3mg/L。

■ 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已为1354个疫情防控三类急需建设项目提供豁免服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我的问题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态环境部提出要制定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请问目前这项工作进展怎么样,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此举对企业复工复产的作用,谢谢。

刘志全:谢谢记者的提问。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此前,我部为应对疫情防控急需,特事特办,专门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通知里明确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分情形豁免环评手续,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实际,纷纷出台配套措施,在优化审批流程、创新评估评审方式等方面细化有关规定,加强了工作的落实,并且深入到企业开展帮扶。据我部初步调度,截止到2月23日,全国已为1354个三类急需建设项目提供了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投资额约24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额约6亿元,应该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和有关方面的认可。

当前,在支持和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方面,我部继续深化环评改革。刚才必久司长介绍上周印发的《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主要内容是实施豁免一批,告知承诺一批,优化服务一批。

一是豁免一批。对十大类30个小类的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豁免,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主要涉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这类项目大多数规模较小、污染物排放量不大且可控,并且也不涉及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等。据估算,采取以上措施后,将有约1/3的登记表类项目不需要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相比之下,去年全国登记表类项目超过100万个,这次改革力度是比较大的。选择这些行业类别项目予以豁免,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这类项目都是涉及民生的中小微服务型企业,实行豁免有利于推动复工复产,包括餐饮、娱乐、宾馆、公园等等。举个例子,如果开一家餐馆,现在就不再需要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只需要落实餐饮油烟治理等有关环保要求即可建设投产,极大地提高了便利性。

第二,考虑这些项目可以与新近实施的排污许可登记表管理衔接,可通过排污许可实现事中事后监管。比如一个单纯调制苹果汁的生产项目,由于环评登记表和排污许可登记表均在项目投产前填报完成,且内容基本一致,因此从简化管理,方便建设单位的角度出发,不再要求填报环评登记表,这也是两项制度衔接的改革试点。

第三,推广借鉴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取得的经验,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二是告知承诺一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精神,生态环境部对十七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实行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这类项目主要涉及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同时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环保措施比较成熟、环境影响总体可控的行业,包括工程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制造业、畜牧业、交通运输业等多个领域。举个例子,比如新建一条城市快速路,建设单位只要编好环境影响报告表,签署承诺书,并提交给审批部门,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据估算,实施告知承诺制改革的项目约占全部应编制报告书、表项目的25%。去年全年审批环评报告书、表大概是22万个,这次纳入改革的占到1/4。

实行告知承诺制改革,可以简化审批流程,大大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投产和运行。同时,告知承诺制本身也包含着3个方面的强化:一是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出的环保承诺一定要兑现。二是强化环保设施和措施的落实,开工前必须依法落实到位。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的监管,也就是放管并重。

三是优化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第一个服务是建立完善环评审批三本台账,生态环境部近年来动态更新国家层面、地方层面和利用外资层面重大项目并形成台账,及时协调调度,做好指导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特别是今年把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和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纳入台账,生猪规模化养殖有上千个项目已纳入台账,我们还在进一步汇集各部委、各地方需求,完善台账。第二个服务是加强指导,推动建设单位优化生产工艺和生态环保设施措施,把生态环境隐患解决在前端。第三个服务是创新环评管理方式,公开环境基础数据,优化管理流程,实行不见面审批。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很多基层也实现了在线审批。

下一步,一是加大对指导意见特别是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宣贯力度,今天发布会也是一次很好的宣贯,让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了解环评改革的政策,切实让企业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二是加强指导调度,推动地方环评审批部门因地制宜,细化操作,创造性地抓好文件精神的落地实施,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在实施过程中,还要组织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形成管理的闭环,落实环保要求和企业承诺,保障企业环保要求不降低,措施做到位,不留后遗症,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谢谢。

■ 强化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继续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服务

第一财经日报:刚才徐司长提到要精准服务,这点企业界非常关注。3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请问生态环境部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好《通知》要求?谢谢。

徐必久:谢谢你的提问,你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非常重视“放管服”改革,先后印发了3份文件,第一份是《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二份是《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第三份是《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刚刚生态环境部又印发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别是文件中第二部分内容,制定实施“两个清单”,积极支持相关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作出明确要求。

这些年我们的主要工作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一是减少审批许可,释放发展活力。原来环境影响评价涉及的行政许可是5项,现在已经取消了4项,仅仅保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项,而且审批时间压缩了一半。这方面的改革力度非常之大。建立国家、地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三本台账,提前介入,积极主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即到即受理评估即审查批复,同时推进形成审批事项“一网通办”。

二是依法依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现在“双随机、一公开”覆盖企业已经达到近80万家。大力推进差异化的环境监管,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做到无事不扰。推进互联网+监管服务,同时细化监管的规则和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

三是关注企业诉求,强化帮扶服务。我们一直强调在制定政策标准的过程中,要广泛、充分、细致地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为企业环境治理预留合理的时间。在刚刚出台的指导意见当中,又再次强调,在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过程中,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政策的可预期度,便利企业进行环境治理。建设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汇聚四千多项科技成果,去年以来已推广先进技术670余项,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解决方案。

国办印发了通知,我们将认真落实,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已经出台的举措,加快提升环评审批效率,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主要考虑是3个方面:

一是抓好两个清单的落地。刚刚刘志全司长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发挥积极引导作用,便利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强化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保障。进一步充分利用好国家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做好需求方和供给方的对接。继续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主动服务,进一步推进“结对定点帮扶”“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等活动。推广环境医院、环保管家、环境顾问等服务模式,方便企业进行治理。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进一步缓解企业困难。推动运行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推动有条件的地方、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设立区域性的绿色发展基金。推动加大绿色信贷力度,环保专项资金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以及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行倾斜。推动落实环境保护税相关优惠政策,对一些复工的企业,可以延期缴纳环境保护税。

三是采取审慎包容的措施。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因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环境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对疫情防控期间排污许可证到期的,做好延期办理许可证的延续、变更、换发等工作。

下一步将进一步落实好通知要求,抓好指导意见的落实,谢谢。

■ 累计出动30万人次开展医疗废物废水监管,目前无一例因现场监管而感染

时代周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抗疫前线的物资问题牵动人心,请问生态环境部如何保障前线物资需要?谢谢。

赵群英:谢谢你的提问,关于防控物资情况,我从3个方面来介绍一下。

一是相关设备的支持。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方面,由于能力不足带来了压力,尤其是湖北省武汉市的压力很大。生态环境部在技术指导地方增加能力的同时,动员组织各个方面的力量,支持湖北省和武汉市。比如说在医疗废物的处置设备方面,协调山西生产厂家、天津环境科学研究院的焚烧炉支持武汉;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将车载移动焚烧设备运抵武汉的同时,还派出技术人员同行,提供技术服务。国企方面,比如说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主动担当,用了很短的时间,建设了30吨的千子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很快投入运行。目前筹划的第二期30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也准备开始建设。中华环保基金会响应生态环境部党组的号召组织募捐,一周之内募捐资金几百万元,及时购置医疗垃圾收集箱、周转箱、运输车、转运车送到武汉以及周边几个市。还协调移动式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支援湖北省相关市。

二是管理的支持。刚才刘志全司长也作了介绍,我们对3类建设项目,包括医疗卫生的,涉及防控物资生产的,包括污染治理设施,如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理设备的生产,以及和疫情防控相关的研究试验类项目,在环评上都是豁免环评手续,支持相关企业尽快地投入生产,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在辐射安全监管保障上,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对于医疗机构新增的用于肺炎诊断的影像设备实行辐射安全的豁免。

我这里还有一个例子,疫情初期,N95口罩特别紧张,我们配合发展改革委到山东日照的企业现场,协调办理豁免环评手续,同时帮助解决污染治理问题。通过组织后方专家团队帮助确定污染治理路线,协调污染治理设备,帮助企业在很短的时间内开工运行,并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一线人员防护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大量的医疗废物转运处置和医疗污水处理一线人员承担着污染处理处置的艰巨任务,存在着感染风险。通过沟通协调,地方疫情防控指挥部把上述一线人员的防护物资保障纳入统一协调范围。生态环境部门多渠道筹措防护物资并做好个人防护,出动30多万人次现场监管医疗废物、医院污水的收集转运处理处置情况,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例因为到现场监管而感染的情况。

我就向大家介绍这么多,谢谢。

■ 建立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环境信用良好企业将减少现场检查

南方都市报:谢谢发言人。我的问题是除了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之外,生态环境部提出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请问为何要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该清单的内容是如何考虑的?另外有舆论认为疫情防控阻击战之后,中国需要快速提振经济,是否会因此放松环境执法监管?谢谢。

曹立平:谢谢。非常高兴在这么一个特殊的时期,通过特殊的方式跟大家进行交流。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一直是冲锋在一线。以湖北省为例,截至3月8日,累计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47913人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医疗废水处理单位等25124家次。我们的一线执法人员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抓实抓细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两个全覆盖”,推动提升处置能力,确保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得到及时地收集、转运、处理和处置,确保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刚才徐必久司长系统介绍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情况,其中包括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我就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内容,结合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作一个简要介绍。清单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原则上一般不开展现场检查的企业范畴。分为五大类,包括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企业,供应水、电、气的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类企业。这些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以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二是明确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企业范畴。主要是已经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开展现场检查。

三是适度调整行政处罚的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疫情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

四是持续加大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对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的,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加大惩处力度,维护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主要基于以下几个考虑:

一是适应防疫形势、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需要。环境监管政策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疫情发生以来,部分企业受到一些影响,有的出现一定实际困难。执法正面清单就是向社会发出明确的信号,希望企业能认真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门将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绿色发展。

二是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的积极探索。近年来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需求矛盾日益突出,简单粗放的方式不能完全适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我们一直在探索和支持相关地方推行分类监管。通俗地说,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少去或者不去,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要多去,从而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发挥更好的社会效益。制定和实施正面清单,就是分类监管的积极探索。但是必须强调的是,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并不简单等于“不管不问”,执法部门仍可以通过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三是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契机。正面清单明确提出要探索利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比如从部里来讲,春节以来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着重加强热点网格和自动监控技术的应用,我们一共下发了1200多份电子督办单,要求地方加强监管并依法查处。这不仅仅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客观需要,更是今后监管执法的努力方向。

四是促进企业守法、推动企业守法与执法并重的有益尝试。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环境法规宣贯,既要保持监管的力度,更要有服务的温

度。我们认为,执法的目的不是关多少厂,罚多少款,执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自觉守法。正面清单的制定和发布,就是一次推动企业自觉守法的有益尝试。我们愿意与企业形成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守法与执法并重的良性互动。

关于是不是提振经济就要放松环境监管,我强调3点。首先,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其次,以更大力度推进监管方式转变,优化执法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效能,做到精准、科学、依法执法。优化执法方式,绝不是放松环境监管。

第三,进一步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坚持严格执法和精准帮扶相结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指导监督,推动清单落地生效。加强对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落实正面清单的指导,把正面清单落实到位,说到就要做到。

二是抓牢清单契机,持续优化执法方式。以执行正面清单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推行分类监管,科学配置执法资源,推动实现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三是切实提高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和移动执法等高科技手段,精准发现问题,提高执法工作的精准度。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加大依法执法力度。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通过加大依法执法的力度,切实防范“劣币驱逐良币”,维护市场公平和市场秩序。

五是突出重点任务,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突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将执法力量持续向重点任务、难点问题倾斜,为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就汇报这些,谢谢大家。

■ 坚决反对打着环保等旗号,超出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养猪业发展

北京青年报记者:一段时间以来,猪肉供应紧张,价格上涨,近期生猪生产又遭遇非洲猪瘟、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阻力,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恢复生猪生产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刘志全:谢谢北京青年报记者提问。加快生猪生产和产能恢复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在上周发布的指导意见里也再次对生猪规模化养殖提出了环评服务的要求。生猪养殖、猪肉供应事关百姓餐桌,促进生猪恢复生产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切实体现,生态环境部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会同农业农村部督促各地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坚决反对打着环保等旗号,超出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养猪业发展。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完成,全国共调减禁养区1.4万个。

二是去年11月会同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在超过96%的项目已经实行环评登记表管理,在线备案无需审批的基础上,对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的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环评审批部门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签署的告知承诺书等要件后,可直接做出审批决定,从而极大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开工。据初步统计,文件发布3个月以来,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指导和服务,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全国实行告知承诺的已批和在批生猪养殖项目473个,涉及生猪产能约4100万头。这项改革也为本次出台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起到很好的试点作用。

三是对新建规模化生猪养殖项目实行环评清单式管理,主动提前介入,做好审批服务。我们将近期重点推进的新建生猪养殖项目纳入生态环境部“三本台账”环评审批服务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上千个项目分解落实到282个地级市环评审批部门,同时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统筹调度和督促。目前来看,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受到了广大生猪养殖企业的欢迎,效果也很明显,江西昕浩农业生猪养殖项目、甘肃酒泉新希望生猪养殖项目,在提交承诺书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分别在1个工作日和2个工作日内就获得了环评批复,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生猪产能恢复和相关生态环保工作:

一是督促各地严格按照调整后的禁养区划定方案,依法规范管理。

二是进一步组织各级环评审批部门,统筹调度,全力推进生猪养殖项目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细化实施要求,针对清单内项目主动服务,指导优化选址和文件编制,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

三是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污染防治到位,包括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措施。同时,针对各地环评审批进展建立调度、通报等督促机制,助力生猪产能恢复,为生猪保供稳价贡献力量。谢谢。

■ 今年年底前全国每个地级市至少建成1个规范的医废处置设施

路透社:此前有媒体报道少数地区存在医疗废物处置压力较大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日常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水平还存在不足,所以想请问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补齐这一短板,是否会增加永久性的设施来提升日常的处理能力?谢谢。

赵群英:谢谢您的提问。我一开始的介绍就提到了医疗废物、医疗污水100%的收集转运处置,这个是在目前应急状态下达到的目标。虽然全国医疗废物平均运行负荷率为50%左右,但是存在分布不平衡的情况。

我首先谈一下不平衡问题。有的地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持续超负荷运行,全国最多时达到了22个;还有28个接近满负荷运行。另外还有个别地市没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医疗废物靠周边地市协同处置。尤其是湖北省武汉市,在疫情发生之后,医疗废物量快速增长,由原来的每天40吨增加到200多吨,最高到240吨,能力的短板显得非常突出。

我在开始时介绍,全国医疗废物的日处置能力和疫情初期相比增加了1100多吨,这个能力增加,主要来自移动设备和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协同处置等。这些在应急状态下是可以的,但是将来我们还要建设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2月2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短板。2月24日,国家卫健委和生态环境部等十个部委联合印发了《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也就是今年年底,全国每个地级市都要至少建一个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同时还要求,到2022年6月底,全国每个县都要建成从收集、转运到处置的完整体系,彻底地解决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最终实现平稳、安全、可靠的处置。

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态势不会改变

光明日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环保工作的同时,如何评价这次疫情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影响,怎样确保生态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又如何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重点任务,做到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两不误?谢谢。

徐必久:谢谢你的提问。新冠肺炎疫情不可避免会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冲击,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根据我们的研判,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影响,总体上来看是局部的、短期的、有限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态势不会改变。当然,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任务,我们既有压力、有风险,同时也有信心、有决心。

大家都知道,对生态环境部门来讲,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2019年,9项约束性指标中,有7项已经提前完成,碳排放强度接近完成,但是优良天数比例约束性指标完成还面临着较大风险和压力。

从今年1月-2月份环境质量状况来看,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改善的态势,有向好的一面,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PM2.5浓度同比下降,这是有利的一面。但是我们同时要看到,部分地区PM2.5浓度出现反弹,臭氧的浓度有较大幅度上升,特别是一些省份,优良天数比例、PM2.5和臭氧都有较大反弹。

生态环境部认真贯彻落实好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批示,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我们主要的考虑和做法是以下4个方面:

一是突出“三个治污”。强化精准治污,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重中之重,确保完成优良天数比例等约束性指标,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巩固提升,尚没有完成的要加强督促,确保完成。实施科学治污,不断满足污染治理的实际需求。坚持依法治污,提高依法治污能力。

二是集中力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正在研究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注重做好三个统筹,对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坚持和发扬,同时根据新的形势,做相应的调整和优化。一个统筹是PM2.5和臭氧的协同防治,第二个统筹是统筹秋冬季和春夏季,第三个统筹是统筹重点区域和城市群地区;着重抓好三大工程建设,这三大工程就是: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程,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公转铁”工程。还要积极主动抓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三是打好碧水和净土保卫战。以长江、黄河流域为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区划定保护、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治理。推动农用地安全利用,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设施短板。

四是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3份重要文件对我们来讲是很重要的保障和支撑:第一份是《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央已经印发;第二份是《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第三份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这3份文件对我们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很大的推动。

大家都很关心生态环境部门怎样做好统筹,我们考虑在5个方面做好统筹:一是在政治责任上做好统筹。这是中央的要求、中央的部署,必须讲政治、顾大局、抓落实,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二是在目标方向上做好统筹。污染防治攻坚战、疫情防控阻击战,两者目标能够实现共赢,也必须实现共赢。三是在方案部署上做好统筹。印发指导意见,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四是在工作调度上做好统筹。及时调度各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各地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五是在力量保障上做好统筹。将做好疫情防控、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作为对各级单位和干部的考验,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铁军建设。

大家都很关心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的完成,我们有信心、有豪情、有能力。沧海横流显本色,大事难事见担当。我们会做好统筹、把握好总体平衡,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支撑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谢谢。

■ 将研究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范畴

新京报记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野生动物保护问题备受关注,请问一下生态环境部在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安排和打算?另外,之前有声音提出将野生动物保护监管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请问是否有相关安排?

刘友宾:人类和野生动物是生命共同体,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体系大家庭中的重要成员,它们的生存安危同人类的命运休戚与共,善待野生动物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和体现。

我国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野生动物保护提出过明确要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空前高涨,保护野生动物被提上了更加紧迫的议事日程。

生态环境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工作职责,积极做好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联合中科院编制发布《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初步构建我国外来入侵物种数据库,积极推动生物遗传资源立法与调查工作,配合和支持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

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发挥好生态环境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作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好全国人大出台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同时,积极配合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修订,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研究将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有关措施落地见效。

三是发挥生物多样性国家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协调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为依据,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成效评估,强化外部监督职能。

四是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以六五环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COP15为契机,培养生态道德,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公众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简称“公民十条”),增强公众保护野生动物的主动性、自觉性。

■ 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区域范围或进一步扩展至苏皖鲁豫等非重点区域

法制日报:谢谢发言人,我的问题也是针对《指导意见》里提出的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这种监管方式的转变会不会带动整个生态环境监管方式的转变。第二个问题是,这种监管方式的转变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没有影响?疫情结束以后,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帮扶工作是不是也会有一些调整,谢谢。

曹立平:谢谢。《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其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优化监管方式,发挥激励导向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单位更好地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正面清单的实施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20年9月底,根据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对行之有效、广泛认可的措施会固化成长效机制。

优化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是贯彻中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是实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重要举措。正面清单是我们优化监管方式的举措之一,近期,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一个关于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将从制度机制、执法手段、人员素质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在执法制度机制上,要落实执法事项清单目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3项制度。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衔接配合,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执法手段上,强化科技手段和大数据的应用,推进在线监控数据直接用于环境行政执法,以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为基础,逐步拓展到其他重点行业。强化移动执法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进现场执法工作的“全覆盖、全联网、全使用”,实现“一厂一档”动态更新、执法的全程留痕和“清单式执法”。

在人员素质上,加强队伍管理,开展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培训,构建教、学、练一体化的培训体系,严格环境执法证件管理,规范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落实执法人员统一着装,积极培育执法人员职业使命感、认同感和荣誉感。

优化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是环境执法监管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保障。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年。开展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是生态环境部党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和机制创新。2019年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共开展24轮次,统筹全国生态环境系统2万人次,组织开展15个专项任务排查,现场检查点位92.5万个,交办各类环境问题6.5万个,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的环境问题,有力促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措施的落地见效。我们的工作实践充分表明,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十分必要、十分有效,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当前,蓝天保卫战进入决胜期,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刚才必久司长也做了一些分析,我看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重点区域的颗粒污染物仍然处于高位,部分城市甚至不降反升。二是臭氧污染增长的趋势非常明显,有的城市臭氧甚至超过PM2.5成为首要污染物。

下一步,针对当前蓝天保卫战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三个四”,即坚持“四个结合”,做到“四个更加”,把握“四个阶段”。

首先,在工作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相结合,坚持聚焦京津冀周边和汾渭平原重点区域39城市,同时拓展到苏皖鲁豫等非重点区域;二是重点因子与非重点因子相结合,坚持紧盯PM2.5重点因子,同时兼顾臭氧等其他因子;三是重点时段和非重点时段相结合,继续坚持做好秋冬季重污染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同时推进夏季时段开展“冬病夏治”和臭氧的管控;四是重点行业与特色行业相结合,不仅紧盯钢铁、火电等重点行业,同时关注造成臭氧污染的石化等特征行业。

其次,在具体组织实施上力争做到“四个更加”。一是更加精准。坚持因地制宜,推动各地制定“一市一案”、“一市一策”,实施差异化的帮扶监管措施;二是更加优化。优化调配监督帮扶的力量,实施动态的调度指挥;三是更加高效。大力提升监督帮扶信息化水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更广泛地发挥好技术专家的力量;四是更加规范。规范人员管理、现场检查和调度指挥,健全长效机制。

工作安排上整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春节以来到3月底,以热点网格和在线监控手段远程指导为主;第二个阶段为4月-5月,以重点区域的“冬病夏治”为主,结合臭氧的管控,启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第三个阶段为6月-9月,开展“夏季攻势”,在污染物指标上以臭氧为主,兼顾PM2.5治理任务,全面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第四个阶段为10月以后,突出抓好重点区域秋冬季的攻坚任务,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相关攻坚任务的落地见效。

总之,我们将紧紧围绕蓝天保卫战确立的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目标,举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之力,有序推进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谢谢。

刘友宾: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编辑:admin  审编: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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