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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牵手”深圳,共推国际性社会组织落户两地

2021-01-06 11:08:07来源:羊城晚报

近日,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带领社会组织学习考察团赴深圳交流学习社会组织工作经验。期间,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王福军与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李文海共同签订了《深化广州深圳社会组织工作交流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合作框架协议,广州深圳两地将在8个方面开展社会组织领域深层次、高规格的交流合作。

共促社会组织参与“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在社会组织党建引领、登记发展、综合监管等方面联动交融,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联动协作机制、业务合作机制、社会组织交流机制,共同发挥两地社会组织工作的集聚效应、辐射效应、协调效应、整体效应。

共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和专家库。促进两地社会组织教育培训资源共享,探索专业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模式,搭建专职人才招聘信息平台,推动两地人才优化配置和有效流动。鼓励支持两地智库型社会组织共同开展研究工作,共同打造全国社会组织专家人才高地。

共推社会组织“请进来”“走出去”。积极吸引全国性、区域性行业协会及国际性社会组织落户两地,吸引境外优秀人才在两地取得永久居留权。指导行业协会商会与港澳商协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促进粤港澳社会组织合作共议、互益共享、合作共赢。

共搭社会组织交流展示平台。相互参与和支持举办社会组织论坛、讲坛、年会等相关活动,推动两地社会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项目合作,增进两地社会组织合作交流与学习分享,实现优势互补。

共治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探索建立两地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推进两地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和非法社会组织联合打击,建立异地处罚及时通报机制。

共办广深社会组织双城联动论坛。围绕两地社会组织协同发展议题,邀请两地社会组织研究领域专家、代表,从政策设计、平台构建、组织战略、资源共享、服务联动等多个维度进行研讨交流。

共享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组织发展先进经验。推动两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定期互访交流,共享社会组织管理经验。推动两地社会组织在做强城市更新、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双引擎”等方面充分发挥自律功能和创新优势,助力两地经济社会发展。

共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良好格局。联合深化社会组织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和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政策环境,支持社会组织有效整合区域创新资源。

编辑:admin  审编: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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