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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日专家聚焦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新体系建设

2021-06-07 14:54:35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云集了法官、环境法学家、律师,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与江苏省律师协会共同组织的“构建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新体系”论坛“六.五”环境日当天成功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席孙晓华在论坛上指出,环保社会组织是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核心力量,环保组织要以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与政府以及其他社会主体一起依法依规、有序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去。

图为论坛现场

孙晓华说,环保社会组织能够在提升公民保护意识,促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开展环境维权与法律援助,参与环保政策制定与实施,监督企业环境行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能够成为连接政府、企业和公民之间的桥梁纽带。他说,近年来,环保组织在参与推动环境治理上取得了一些积极进展与实践,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孙晓华希望,环保社会组织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逐步开发创新环境治理机制和方式。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春福、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吴卫星、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陈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朱谦、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小冰等在论坛上分别从各自角度做了演讲。

杨春福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特色》为题从四个方面讲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特色。他说,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吴卫星从长江保护法的总体特色、立法亮点与实施难点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他说,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管理法,体现了一种全新的立法模式;长江保护江在解决化工围江问题,树立生态保护红线;解决长江流域总磷污染问题;严格捕捞管理,打击非法捕捞;严格管控危化品水上运输;打击非法采砂等方面亮点突出。吴卫星认为,长江保护法在实施过程当中也存在一些实施难点,这些难点在于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问题以及大量涉及政府职责的条文在短时间内难以落地等。

陈迎通过对生态环境立法、实务案例的回顾,阐述了环境公益诉讼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他说,江苏省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数量从2014年起逐年上升,目前每年受理案件数量大致为200多件,而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比例大概在5%左右。

陈迎表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在维护环境公共利益、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唤醒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方面有其职能和使命。同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存在着适格原告过少、受案范围过窄、经济门槛过高等问题。他表示,这些问题需要实务界和理论界共同探索并加以解决。

朱谦认为,环保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环境行政举报权与环境公益诉讼等行使监督权利。刘小冰则从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的模式选择、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的结构和功能体系化、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的若干制度设计等三个方面对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提出了他的思考。

图为孙晓华与王树义为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南京办公室揭牌

在“六·五”环境日这天,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南京设立的法律专家委员会南京办公室同时挂牌。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席孙晓华、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主任王树义为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南京办公室揭牌。

编辑:admin  审编: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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