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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短板!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江苏未来三年这样做

2021-08-10 11:08:22来源: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为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7部门共同印发《江苏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对未来三年江苏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作出部署安排。

社区是城市的基层单元,居民生活幸福不幸福,社区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目前,江苏全省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约15.3万家,在开展邻里互助、纠纷调解、平安创建等方面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成为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力量,但也存在制度机制建设不足、地区发展不均衡、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相对薄弱、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问题。

为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近日,江苏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7部门共同印发《江苏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 年)》,对未来三年江苏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作出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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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社区服务 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实施方案》要求,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或社会工作服务站等支持平台建设。

到2023年,每个街道(乡镇)有不少于1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平台。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依托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等,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社区办公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可通过无偿、低酬或其他合作服务方式提供给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使用。

各地民政部门推动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用好综治、精神文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等相关部门下沉到社区的服务资源;联动社区、驻社区单位、社会工作者、社区网格员、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公益慈善资源,统筹推进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和社区治理等民政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此外,还要补齐工作短板,加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动员引导农村居民根据生产生活需求、本地风俗、个人兴趣爱好等成立农村社区社会组织。

培育发展农村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农村社区文体团队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创业人员到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中就业,加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骨干人才 三年将培训15万人次

江苏省民政厅将开设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网上课堂”,为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提供学习培训资源。各地民政部门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网上课堂、新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各类能力培训。

到2023年,全省普遍开展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轮训,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累计达到15万人次。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协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水平;通过加强对群防群治活动的组织、指导和保障,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的能力;通过购买服务、委托项目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健康、养老、育幼等社区服务的能力;通过提供活动场地等措施,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增强社区文化建设阵地功能。

打造一批管理运行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型社区社会组织。省民政厅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项目案例征集活动。到2023年,全省征集品牌社区社会组织案例100个、品牌项目案例200个。

构建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 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

为促进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开展“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共建共治共享”系列社区协商活动、“共创平安”系列社区治理活动和“文化铸魂”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重点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困难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和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服务,构建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

引导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为兜底保障、社区服务提供支持力量。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组织动员相关力量、搭建活动平台,通过“社区青春行动”等项目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联系、协助和支持,共同提供更加专业化、多样化的志愿服务。

专项行动从2021年起,按照一年一个阶段,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起草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制定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工作规程;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平台;省民政厅在每个设区市选取1个县(市、区)作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观察点。

第二阶段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监管机制;以实施能力提升计划和作用发挥计划为重点,加强部门联动和统筹协调,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扶持资金向省内重点帮扶县(市、区)倾斜。

第三阶段总结推广各地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经验做法,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

编辑:闫玉茹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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