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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2023-02-15 09:18:28来源:合肥晚报

2月13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处获悉,《安徽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安徽省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已同步出台。今后,群众享受法律援助将会更便利、更便捷。

两部《服务规范》明确,司法行政机关要定期通过监督督导、庭审旁听、征询意见、案卷检查、质量评估、集体讨论、案件回访和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方式,督促提升法律援助质量。法律援助机构应为群众提供便利、便捷的服务。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类型涉及: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诉讼案件代理、非诉讼案件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等。刑事法律援助服务类型涉及: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与代理,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

《服务规范》要求,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向社会公示提出法律咨询的途径和方式,在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法律服务网以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安排专人解答咨询,满足受援人通过来访、电话、信函和网络等咨询途径提出援助咨询的需要。

记者注意到,《服务规范》对接待群众咨询法律援助问题有一系列细致的步骤要求。比如解答咨询时,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咨询人的提问和陈述,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诉求情况,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告知相关权利义务。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当场难以答复的,可约期答复。

如咨询事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提示咨询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告知其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指导其申请法律援助;如咨询事项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应为其提出法律建议;如咨询事项不属于法律问题或者与法律援助无关的,做好解释工作,告知可咨询的部门或渠道。遇到受援人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视情提供上门服务。

解答信函方式咨询时,咨询事项较为简单的,法律援助人员可书面回复或电话联系咨询人,告知相关法律法规,解答法律问题;咨询事项较为复杂的,书面回复或电话联系咨询人,建议其携带相关材料就近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当面咨询,或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此外,解答网络方式咨询时,法律援助人员应在工作时间24小时内解答留言咨询问题;应在工作时间5小时内解答在线及时咨询问题;暂时无法答复的,可另行约期答复。(戴小花)

责任编辑:邓伟

http://df.youth.cn/dfzl/202302/t20230214_14320324.htm

编辑: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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